照明配電箱設備是在低壓供電系統末端負責完成電能控制、保護、轉換和分配的設備。主要由電線、元器件(包括隔離開關、斷路器等)及箱體等組成。
1) 照明配電箱正常使用條件
(1)周圍空氣溫度不得超過+40℃,而且在24 h 內其平均溫度不得超過+35℃。周圍空氣溫度的下限為-5℃。
(2) 大氣條件:空氣清潔,在zui高溫度+40℃時,其相對濕度不得超過50%。在較低溫度時,允許有較大的相對濕度。例如:+20℃時相對濕度為90%。但應考慮到由于溫度的變化,有可能會偶然地產生適度的凝露。
(3) 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 m。
(4) 污染等級3。
2) 電氣參數
(1) 額定工作電壓
① 主電路:220,380V。
(2) 額定電流
① 額定電流:40~125A,
3) 柜架結構
(1) 設備的柜架可采用焊接或由螺釘組裝連接而成。柜架和外殼應有足夠機械強度和剛度,應能承受所安裝元件及短路時所產生的機械應力和熱應力,并應考慮防止構成足以引起較大渦流損耗的磁性通路。同時不因設備的吊裝、運輸等情況而影響設備的性能。為了確保防腐蝕,設備應采用防腐蝕材料或在裸露的表面涂上防腐蝕層,同時還要考慮使用及維修條件。
4) 電氣間隙、爬電距離和隔離距離
見JB/T 9661-1999要求。
5) 設備內的電氣連接與絕緣導線
見JB/T 9661-1999要求。
6) 元件的選擇與安裝
見JB/T 9661-1999要求。
7) 設備的防護等級
見JB/T 9661-1999要求。
8) 保護接地
見JB/T 9661-1999要求。
9) 溫升
溫升按GB 7251.1—2006 中7.3 的規定。
10) 介電強度
見JB/T 9661-1999要求。
11) 短路保護與短路耐受強度
見JB/T 9661-1999要求。
12) 機械、電氣操作性能
設備的機械、電氣裝配應符合設計要求,動作正常。
(照明配電箱http://www.gcqv.net/products-detail.asp?cpid=85)